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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金钱与人心

法国作家朱尔斯·勒纳尔认为,人与野兽区别不过在于:人为金钱而担忧。我本并不认同,但当我读完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后,我深有体会。

金钱到底能将人心腐蚀到何等地步呢?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因于勒大肆挥霍家产,不惜将自己这个亲弟弟赶去美洲,却因听说于勒在美洲赚了一大笔钱,又望眼欲穿地盼他回来,后来于勒沦为流浪汉,菲利普夫妇立刻变脸,一面发狠地唾骂他,一面果断地带着一家老小远离了这个“危险”。

都说金钱换不来情意,在被金钱毒害的人心面前,血浓于水的亲情什么也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靠物质来联系,他人对你的态度只有金钱来把持!无论是莫泊桑笔下的于勒,还是马克·吐温笔下的《百万英镑》,抑或是契诃夫笔下的变色龙——巡警奥楚蔑洛夫,无不揭示了在个人利益至上的社会中,人心早已堕落至谷底,道德日益腐朽,社会呈现出一种趋炎附势,荒唐混乱之病态。

萧伯纳曾言:“金钱可以疗饥,但不能疗苦恼,食物可以充饥,但不能满足灵魂的需求。”物质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一个光有金钱而没有崇高思想的人对社会又有什么价值呢?一个物质消费能力有限,欲望却没有止境的人,又有什么幸福可言呢?快乐=物质/欲望,这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所提出的快乐方程式。这告诉人们人心之所以被金钱摧残,并不是因为金钱本身,而是因为那如黑洞般的欲望。如果人人都学会知足常乐,平衡好物质与精神间的关系,是不是男人就不会再指责女人物质,女人就不会再认为男人是财富的奴隶,人与人之间会不会多一份信任,少一份顾忌,多一份真诚相待,少一份谄媚奉承!

金钱,应是人的善仆而不是人的恶主。人与野兽间的区别应当在于对理想的追求,而非对金钱的担忧,于勒的遭遇不能在社会上重演,而应当成为提醒人性的警钟!

(作者汪奕卓,系长沙市北雅中学学生)

标签: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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