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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断卡”行动,我们需要怎么做?

10月26日,家住西安市新城区的杨先生刚刚购买了新手机,打算再办理一张电话卡。在营业厅里,工作人员向杨先生出示了一张《关于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涉嫌违法犯罪告知书》。杨先生在看完告知书后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说:“这样挺好的,最起码让那些想用电话卡骗人的骗子知道,没那么容易得逞了!”

近日,西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在发出《关于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涉嫌违法犯罪告知书》的同时,还发出了《关于买卖、转借、转租银行卡、身份证件、对公账户、工商营业执照等涉嫌违法犯罪告知书》。

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标志着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简称“两卡”)的集结号正式吹响,专项行动全面开启。

因此,全国部署开展“断卡”行动,是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的重要举措。

那么,“断卡”究竟断的是什么卡?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因为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带来巨大困难。因此,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就等于给骗子“断奶”,对于压发电诈案件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在手机卡方面,既包括大家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卡。

而在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记者在西安市反诈中心了解到,自全国开展“断卡”行动后,西安市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同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

通过“断卡”行动,营造全市严厉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团伙的氛围,全力斩断“两卡”开办贩卖产业链。

西安市反诈中心民警胡博向记者介绍,目前,开展工作的重点行业就是金融和通信行业,而公安要打击的则为四类团伙。

第一类开卡团伙:

是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卡提供便利的“内鬼”;

第二类带队团伙:

是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第三类收卡团伙:

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的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有些物流公司员工也参与收卡;

第四类贩卡团伙:

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记者从西安市反诈中心了解到,三大通信运营商均派出专人对接市反诈中心,常态化入驻,并根据公安机关执法要求,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开展研判打击和技术防范等工作。

另外,警方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信诈骗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实现与全国所有银行机构、支付机构系统直连,通过网络化、电子化手段,直接对涉案账户实施7×24小时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快速查询等7项账户查控措施。

对于新开户环节,要求在各银行、通信运营商网点和工商执照登记办理渠道,全面启动开户告知程序,引导前来办理开户业务的人员认真填写并签订《关于买卖、转借、转租银行卡、身份证件、对公账户、工商营业执照等涉嫌违法犯罪告知书》和《关于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涉嫌违法犯罪告知书》,提醒客户勿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必要的工具来源,保护自己和他人财产安全。

前不久,西安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办公室,会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大通信运营商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开展联合惩戒,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首次向相关单位移送了第一批涉嫌买卖或出租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电话卡等法人主体和个人名单,并要求实施惩戒。

手机卡办理方面: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属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三大通信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银行卡办理方面,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及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录入个人征信系统。

今年以来,西安市联席办联合相关部门惩戒买卖对公账户法人代表1041人,涉及虚假公司1405家,惩戒1523人。

10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成功抓获9名涉嫌买卖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为“断卡”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打下良好开端。“断卡”行动开展以来,西安市公安局共抓获731名涉诈“两卡”人员。

标签: “断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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