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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2021第一单自律处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作弊

针对券商员工的监管力度正持续加码。2021年中证协的第一张罚单,开给了银河证券的员工徐超。

2021年1月4日,证券业协会首页诚信信息公示栏,新增了一条自律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银河证券杭州凤起路证券营业部员工徐超在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使用手机拍题,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等违纪情形。事发之后,所任职银河证券及时采取问责措施,对徐超解除了劳动合同。与此同时,协会对徐超采取停止执业两年的纪律处分,并记入了诚信档案中。

财联社记者梳理协会官网信息发现,自2020年,已有多名从业者在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中铤而走险,因五花八门的作弊手段被抓现行,连带券商一同被点名。从作弊手段来看,有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也有人玩偷梁换柱,找人冒名顶替。

银河证券一员工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作弊被抓

投顾必须持证上岗,而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是员工入行的第一道门槛。因此有的人为走捷径动了“歪脑筋”,结果是为自己的不诚信付出了惨痛代价。

1月4日,中证协网站披露了关于对银河证券杭州凤起路证券营业部徐超采取自律措施的决定(〔2020〕20号)。

决定书显示,徐超在参加中证协2020年9月12日-13日组织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科目中,使用手机进行拍题,存在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违纪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的相关规定。

中证协会表示,考虑到银河证券杭州凤起路证券营业部已因此与徐超解除劳动合同,协会拟对徐超采取停止执业两年的纪律处分,并履行了事先告知程序。

此外,中证协还将按规定将徐超的处分记入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和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财联社记者登陆中证协官网发现,徐超登记日期为2018年4月21日,执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登记状态已于2020年9月25日改为离职注销。

证券从业者管理新规明确11项禁止行为

12月15日,中证协向会员单位下发《关于就征求意见的函》。有券商人士表示,本次《征求意见稿》给行业进行从业者管理变革提供了路径,推动券商主动提高自身的员工管理水平,为行业良性发展提供了正向引导。办法中提到,从业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直接或者间接参与非法证券活动,或者以介绍客户、业务培训、提供通道等形式协助、怂恿他人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二)采用诱导、胁迫、欺诈、隐瞒等不正当手段诱使客户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

(三)向客户提供非由所在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或者向投资者推介、销售非所在证券公司自主发行、代销的金融产品;

(四)违规从事可能影响其独立与客观执业的活动,或者从事与所在证券公司、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五)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客户信息等,或者泄露监管调查信息、反洗钱保密事项等信息;

(六)贬损同行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七)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者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

(八)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者对其进行贿赂等违反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证券公司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十)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证券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

(十一)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业务规范等禁止的其他行为。

中证协表示,为从根本上解决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证券法》对从业人员自律管理的新要求,有必要制定涵盖从业人员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执业登记、持续培训、诚信管理、执业行为规范等要求的全面、完整的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办法,以提升从业人员自律管理水平,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同一行为既违法违纪,又违反协会自律规则或业务规范,有关机关或单位已经采取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政务处分或党纪处分的,协会按照“上位罚吸收下位罚、重罚吸收轻罚、避免不必要的多重惩罚”原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以下处理:

(一)从业人员被证券市场禁入、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开除的政务处分或党纪处分的,协会不再采取自律措施,直接予以注销登记。注销登记为执行性、事务性的登记管理行为,不适用本办法规定的自律措施实施程序。

从业人员被采取其他种类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党纪处分的,协会原则上不再采取自律措施;情况特殊、确有必要的,可以采取“要求参加合规教育”等差异化、补充性自律措施。

(二)会员被采取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协会原则上不再采取自律措施;情况特殊、确有必要的,可以采取差异化、补充性自律措施。

会员因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而丧失会员条件的,协会可直接注销其会员证书。注销会员证书为正常的会籍管理行为,不视为协会纪律处分。

投顾、营销须通过资格考试

“无证荐股”是近年来券商在投顾管理中出现的一大风险。近两年,券商投顾业务取得快速发展,但合规、风控漏洞则时有出现,甚至有投资咨询机构在2年内已收获多张罚单。

2019年6月,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简称《执业规范》),对从业人员应获取的资格证书情况进行明确规定。例如: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取得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营销、客服等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但不涉及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业务人员应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营销、客服等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人员应取得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资格。

从2018年年末开始,证券行业开始扛起财富管理转型的大旗,投顾作为券商实现转型的重要抓手,成为一众券商的突破口和发力点。券商人士表示,投顾从业资格证书正逐渐成为员工考核的一项“硬指标”,未能取得从业资格的员工或将面临着淘汰。值得一提的是,中信证券内部推行“全员投顾化”政策,要求新员工必须具备投顾资格,否则将影响加薪升职。

头部券商专项人员集中

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主要面向已经进入证券业从业的人员,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专业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操守。就难度而言,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远高于一般从业资格考试。

财联社查询数据发现,从券商来看,大型券商中持有专项业务类资格的从业人员往往较多,头部集中的现象明显。分专业看,在协会注册的保代、分析师、投顾问人数,也往往是头部券商较多。

标签: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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