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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区、都市圈和城市群如何界定?

学术界对都市区、都市圈和城市群三个概念尚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都市区、都市圈与城市群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三个概念。

它们都以大都市为核心,分别对应区域都市化进程的三个阶段,均属于国家或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都市区主要描述的是大都市就业人口的上下班通勤地域,都市圈主要描述的是大都市的经济辐射地域,而城市群主要描述的是都市圈与其他都市圈或城市圈空间耦合构成的更广阔地域。

都市区是都市圈的核心区域,而都市圈是城市群形成的前提条件。三者之间在空间范围、人口规模、空间结构、经济社会特征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都市区概念界定及其内涵

都市区的概念来源于美国。1910年,美国管理和预算总署在人口普查时,提出了"都市区"(Metropolitan District,MD)的概念,定义为以一个人口规模10万人以上的中心城市为核心,包括周围10英里范围内的区域,或者包括周围地区虽然超过10英里但城市连绵不断且人口密度超过150人/平方英里范围内的区域。

1949年,美国把"都市区"改称为"标准都市区"(Standard Metropolitan Area,SMA),1959年又改称"标准都市统计区"(Standard 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SMSA),且把中心城市的人口规模降低到5万人以上。

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标准都市统计区的概念基础上,美国预算与管理总署又提出了"主要都市统计区"(Primary 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PMSA)和"联合都市统计区"(Consolidated 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CMSA或Combined Statistical Area,CSA)的概念,后改"标准都市统计区"为"都市统计区"(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MSA),1990年统称为"都市区"(Metropolitan Area,MA)。

由此可见,美国对"都市区"的认识和界定是与时俱进的,且始终为了服务于人口统计的需要,并没有考虑或预期其在非统计领域的应用,但美国联邦和州政府机构确实在基于都市区来分配项目资金、制定项目标准和实施项目等。

借鉴和学习美国的做法,加拿大、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都陆续提出了类似都市区的概念,如加拿大的"国情调查都市区"(Census Metropolitan Area,CMA)、英国的"标准都市劳动市场区"(Standard Metropolitan Labor Area,SMLA)等。

都市区其基本内涵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一是都市区的核心城市是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谓之都市或大都市。不过在中国的语境中,都市本身就是大城市,中小城市不可能称为都市,大都市是对都市在称谓上的强化。

二是都市区的核心城市即大都市有且只有一个,大都市是都市区形成的前提条件。

三是大都市周边邻接的空间单元与大都市之间大规模、频繁、密切的经济社会联系主要是指上下班通勤联系。四是都市区空间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作为核心城市的大都市规模的大小。大都市规模越大,上下班通勤的距离一般越远,都市区空间范围就越大,甚至超出行政管辖范围;反之,大都市规模较小,很少出现远距离的上下班通勤,其都市区空间范围则相对较小。

都市圈概念界定及其内涵

最早提出和使用"都市圈"概念的国家是日本。1951年,日本学者木内信藏研究日本城市后,提出了"三地带学说",即大城市的圈层由中心地域、周边地域和边缘广阔腹地三部分构成。后来,木内信藏关于"都市圈"的思想发展成为"都市圈"理念,且得到了日本政府部门的认可。

1954年,日本行政管理厅将"都市圈"的概念界定为"以人口规模10万人以上的中心城市为核心,以一日为周期,可以接受该中心城市某一方面功能服务的区域范围"。可见,日本对都市人口规模界定的下限为10万人。

20世纪60年代,日本又提出了"大都市圈"的概念,制定了《大都市圈建设基本规划》,界定大都市圈的空间范围为:中心城市为中央指定市,或者人口规模超过100万人,且附近存在人口规模50万人以上的城市,外围地区到中心城市的通勤人口占本地人口的比重在15%以上,大都市圈间的货物运输量不超过总运输量的25%。

1995年,日本总务厅国势调查中提出"大都市圈"空间范围的基准定义为:作为核心城市的都市及其周围的15岁以上常住人口中有1.5%以上到该都市通勤(上下班)或通学(上下学)且与该都市在地域上相连的市町村。

日本大都市圈的概念类似美国都市区,但突破了都市区的地域范围,其直径距离可达200~300公里,人口规模甚至在3000万人以上。日本主要用通勤指标来界定都市圈和大都市圈,其都市圈的空间范围等同于美国的都市区,但大都市圈则远远超出了都市区的空间范围,不太可能实现大规模、频繁密切的上下班通勤联系。

都市圈是大都市通过扩散辐射效应与周边地区发生相互作用的产物,都市圈的范围是大都市与周边城市相互联系和合作的区域,大都市与周边城市的关系是产业协作和功能分工的关系,形成分工协作圈。

在此认识的基础上,本文把"都市圈"的概念界定为,以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核心,以核心城市的辐射距离为半径,所形成的功能互补、分工合作、经济联系比较紧密的区域。

其基本内涵主要包含四个方面:

一是都市圈的核心城市是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即大都市,大都市是都市圈形成的前提条件;

二是都市圈的辐射核即核心城市多数情况下只有一个,在极少数情况下出现两个实力相当的大都市共同辐射一个区域,谓之"双核"都市圈,也有一主一次两个辐射核形成的都市圈,都是都市圈的特殊情况;

三是都市圈内的经济社会联系主要是产业链条的延伸或市场的吸引,即产业链上下游联系和市场联系;

四是都市圈的大小取决于大都市辐射半径的大小,大都市规模越大,交通联系越便利,区域一体化水平越高,大都市的辐射半径就越大。

城市群概念界定及其内涵

对城市群的研究肇始于法国地理学家琼·戈特曼(Jean Gottmann)。1957年,戈特曼发表"Megalopolis or the Urbanization of the Northeastern Seaboard"一文,文中用"Megalopolis"一词来描述美国东北海岸城市分布密集区域。"Megalopolis"是希腊词汇,解释为"巨大城邦"。之后,戈特曼于1976年发表"Megalopolitan Systems around the World"一文,于1987年出版Megalopolis Revisited:Twenty-five Years Later一书,进一步深入而又系统地研究了美国东北海岸城市分布密集区域,对"Megalopolis"的概念进行了笼统性概括:

一是国家的核心区域,承担着国家对外交往的枢纽性作用:

二是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发达、便捷;

三是区域一体化水平高,城市分布密集,拥有一个或多个承担核心功能的大都市;

四是人口规模庞大,一般在2 500万人以上。并把"Megalopolis"的形成和发展划分为城市孤立分散发展、区域城市体系形成、Megalopolis雏形和Megalopolis形成四个阶段。戈特曼的研究首先引起了欧美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并提出了不同的概念来描述欧美其他国家的"Megalopolis"现象。

城市群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发达,城市发育水平高、分布密集、联系紧密。

在此认识的基础上,本文把"城市群"概念界定为,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密集分布着数量可观的性质、类型和规模各异的城市,城市规模等级体系完善,以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或两个及以上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作为核心,依托发达的交通、通信等多种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城市间功能互补、分工协作,发生和发展着广泛而又密切的经济联系,从而形成的一体化水平较高的城市集群区域。

其基本内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城市群的核心城市是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即存在至少一个大都市作为城市群的核心城市。

二是城市群的辐射核一般有两个,甚至三个及以上,有可能是两个辐射核实力相当,也有可能是一主一次、一主两次或一主多次,在少数情况下以一个特大城市或超大城市作为辐射核。

三是城市群内的经济社会联系主要是产业链上下游联系和市场联系。四是城市群包含至少一个都市圈和许多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其空间范围要比都市圈和都市区大得多。

我国城镇化进程开始转向都市化阶段,大都市也开始由对要素和产业的向心集聚转向向外扩散。在大都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下,都市区、都市圈和城市群都陆续出现。无论是都市区,还是都市圈和城市群,都是经济社会较发达地区才有可能出现的地理经济现象,都要依托于发达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都市区、都市圈和城市群是区域都市化的不同发展阶段,涉及的地域空间逐步扩展。大都市是都市区、都市圈和城市群形成的基础条件,而都市区是都市圈的基本构成单元和核心区域,都市圈又是城市群的基本构成单元和前提条件。

如果一个区域出现都市圈与周边的城市圈不断相互发展,最终实现了空间耦合,城市群就形成了。从内部的经济联系来看,都市区内是紧密的上下班通勤联系,而都市圈和城市群则是较为紧密的产业联系,相对来说,都市圈内的产业联系要比城市群更为紧密。总的来说,我国城市和区域的都市化进程为我们研究都市区、都市圈、城市群等城市和区域都市化的相关概念和发展课题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资料来源:马燕坤 肖金成,都市区、都市圈与城市群的概念界定及其比较分析,经济与管理,2020年01期

标签: 都市区、都市圈和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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