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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上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

好消息!最近多个省份宣布上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江西、黑龙江、陕西等都已经明确具体金额,还有部分地区还在调整工资上涨方案,各位小伙伴赶紧来看看自己能涨多少钱~~还没有公布相关消息的地区也不要担心,涨薪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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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明确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4月1日起,江西、黑龙江等地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陕西将于5月1日起开始调整~

| 江西

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5.8元/小时调整为17.3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4.7元/小时调整为16.1元/小时。

| 黑龙江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60元,第二档为1610元,第三档为1450元。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元,第二档为14元,第三档为13元。

| 陕西

从2021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增加150元,一、二、三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一、二、三类区由18元、17元、16元分别调整为19元、18元、17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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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上日程

除了上述地区明确了调整的标准外,一些地区明确表示今年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但具体调整方案还未公布。

吉林省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天津市人社局称,已启动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工作。

成都近日发布《成都市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2021年工作计划》,明确将调整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和企业工资指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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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受到高度重视

目前,31个省份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达到了每月2480元。上海、广东、北京、天津、江苏、浙江这6个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也会水涨船高,与最低工资挂钩的一些待遇标准也会相应上涨。这也意味着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高度重视劳动者的正当合法权益!

比如陕西省人社厅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调整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黑龙江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早在2020年3月人社部就公布了最新的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这个标准,违法!合规是大势所趋,财务人特别要注意,不然极易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当然职工也要充分认识,以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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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或是最低工资调整大年!

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基本“冻结”,绝大多数省份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重启上涨,有何考量?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按照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两到三年调整一次,去年大多数省份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受到疫情的冲击,经济增速放缓,考虑到企业的困难,在此背景下自然暂缓了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

苏海南认为,2021年中国经济持续向好,国际国内预判今年经济增速会高于去年,在新的形势背景下,再加上去年多数省份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有的省份可能自2019年就没有调整,所以,今年多地纷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既有经济增速回暖的支撑,也是遵循最低工资制度规定调整频次的政策要求,更是促进企业低工资劳动者提高收入的现实需要。

苏海南表示,最低工资调整要处理好保障职工最低劳动报酬权益和企业承受能力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既要满足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需要,又要确保企业能够承受最低工资上涨推动的人工成本增加并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两者要把握好一个相互协调平衡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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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福利部分吗?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注意!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福利: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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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调休、补休代替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吗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上述三种情形中,只有在第(二)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在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两者之间进行选择。而对属于“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情形,用人单位必须按上述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以安排调休、补休的形式予以冲抵或规避。

尤其是法定节假日具有不可替代性,调休、补休等方式无法弥补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法定节假日的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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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员工提供工资条违法吗

在2019年施行的新个税法中,对工资条上的一些展示项目做出了明确要求。

如果不提供工资条意味着什么呢?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版)第十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对企业中的普通职工而言,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都算做个人所得。

依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也就是说,单位发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不向员工提供类似“工资条”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注意!小小一张工资条,包含了诸多劳动权益。

工资条不仅能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还能判断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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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条的小知识

一张小小的工资条,里面有很多细节也会涉及到劳动纠纷。因此在制作工资条时,也要根据这些来进行相应的处理。

1、看工资条

工资条的时间可以体现公司的工资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

用工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

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对于不发放或者延期发放并下个月还不到帐的)

如果时间上拖欠工资,员工可以以此为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所以HR在制作工资条需要仔细查看时间。

2、看工资总额和分项

HR要注意工资条上面的数字,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值发放,用工单位不可以用实物代替货币工资。

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非特殊情况不得扣除。

单位也不得随意调整约定好的分项工资。

3、看是否符合最低标准

前文也说了,公司支付的工资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因此HR也要注意这一点。

另外,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4、看五险一金

HR需要看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这几项费用是否已经从用人单位扣除进到员工自己的个人账户?是否按当地标准进行缴纳?

5、看个税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代扣个税,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5000元。

6、看企业年金

有企业年金的企业HR,需要查看企业年金缴费情况。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具体而言,可查看企业缴费是否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以及职工个人缴费情况。

7、保存

每个月的工资条,都应当妥善保存。

在很多劳动争议中,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仲裁证据。

标签: 工资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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